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当前位置: 首页>>项目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认定流程
二、认定条件
1、主体要求:在浙江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原则上企业需拥有一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3、人员要求: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研发投入: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
三、认定好处
1、政府现金奖励1-5万元;
2、可申领创新券,向各级各类服务载体购买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科技合作、工业设计、3D 打印等技术性创新服务;
3、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雏鹰计划、研发中心等项目的基础。